红安籍国家主席--董必武

  • 发布时间:2017-05-07 11: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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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红安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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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必武1886年3月5日出生在湖北黄安县(今红安县)一个清贫的教师家中。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少年时代的董必武才思敏捷,17岁便考中秀才。1905年,董必武考入武昌文普通中学堂。在这里,他接触并阅读了大量的新书和报刊,眼界大开,思想日趋活跃。时值国家、民族危机重重,人民灾难深重,残酷的社会现实使得有良知的先进知识分子对中国未来的出路产生了深切忧虑。维新改良,民主革命,究竟什么才能将中国引向光明?在经历了迷惘、犹疑、比较和思考之后,董必武坚定地站到了革命派一边。从此,他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为人民求解放,为国家求富强的漫漫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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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加入同盟会,并在武昌军政府中担任工作。1914年他在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曾会见亡命日本的孙中山先生。在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失败后的险恶环境下,他毅然参加孙中山重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回国,策动讨袁的军事活动,两次被捕入狱。出狱后继续坚持斗争。这些,都表现了一个革命民主主义者顽强的战斗精神。在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影响下,他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他总结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教训,对比俄中两国革命成败的经验,从中认识到,“中国的独立,走孙中山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必须走列宁的道路”。由此,董必武他逐步实现由激进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重大思想转变。1920年,他和陈潭秋等同志共同创建武汉共产主义组织。随后,任中共武汉地方委员会书记、中共湖北省委委员。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一名优秀战士,董必武同志走上在中国争取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并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的新的革命征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董必武同志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人民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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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吸引更多进步青年,使他们在接受文化教育的同时,受到新的文化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启蒙,为革命培养更多生力军和后备力量,1920年春,董必武与陈潭秋等思想进步的同仁一起创办了武汉中学。他们利用武汉中学的特殊背景和优势,在学生中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积极发展党团组织,相继建立了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和社会主义青年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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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从各地赶赴上海参加大会的有13名代表。这些人在此后的革命征途中,有的英勇牺牲,有的中途脱党,有的甚至当了叛徒、汉奸。他们中能够始终与共产党同呼吸、共命运,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创建新中国,而且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继续担任国家重要领导职务的,除了毛泽东,就只有董必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