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董必武出生于红安县一个贫苦的知识分子家庭,考取过晚清的秀才,也到日本去留过学,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马列思想。五四运动后,董必武在武汉成立共产主义小组,参加过党的一大,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在他的影响之下,武汉、红安、麻城等地的一大批有志青年接受进步思想,成为革命的中坚力量。
1934年10月,由于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领导,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红军被迫实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此时,董必武49岁,是军队中年龄最大的几位元老之一。按照中央的决议,董必武有两个选择,一是留在根据地工作,二是跟着部队长征。董必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长征。
妇女队里,有30多名妇女干部,老弱病残孕各种类型都有。除了一路要运载60副担架,还要照顾沿途掉队的伤病员。为了躲避敌机袭击,妇女工作队大多是夜间行军,而且不准点火把。妇女队中,还有几名孕妇,遇到紧急情况时,董必武总是让别人先走,自己和医生留到最后。
这床毛毯是董必武的父母准备让他带在身边的,他拿了把剪刀,他把毛毯截成两半,留一半给年迈的父母,另一半给自己。长征途中,有的妇女要生小孩,他就把毛毯给产妇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考虑到董必武已经年近半百,中央分配给了他一匹马,可是董必武很少骑,不是用来驮粮食,就是让伤病员骑着,自己则拉着缰绳跟着马行走。
长征胜利后,董必武继续担任中央党校校长。1945年他还参加联合国制宪会议,代表中国共产党在国际上发声。建国后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国家副主席、代主席。他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方面树立了一座丰碑。
他跨过的历史时期很多,虽然不断地转变身份,但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我觉得,他就是一个跨世纪的革命先驱。